广元朝天:“三深化三强化”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凯发官方
2023-06-09 14:01
来源:中国网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如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落实上发力。
近年来,广元市朝天区结合本区巡察工作实际,一体推进责任落实、整改协同、专项治理,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深化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朝天区委坚持把抓好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自八届区委以来,先后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3次、区委常委会6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及时传达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做好整改督促工作的通知》《巡察整改和成果运行工作流程导图(试行)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履行巡察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整改流程,全方位压实区级领导指导督促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及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督促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巡察整改全流程“责任链条”绷紧织密。
同时,为防止整改“一阵风”“走过场”,朝天区委巡察机构深入发挥统筹督促作用,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建立任务督办、考核验收、问题整改“三张清单”。即:根据巡察整改阶段的时限规范,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落实事项,指定专人全程跟踪调度、对标对表督办,适时进行电话提醒;对各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每一项材料、完成的每一项任务都坚持严格审核把关,逐项验收登记;深入单位实地了解查看整改成效,适时将问题整改清单移交给各巡察组作为开展“回头看”的重要参考。
此外,针对在集中整改期间无法限期完成、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分阶段明确目标任务,动态完善整改措施,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每季度向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等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真正护航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八届区委巡察以来,共发现问题429个,集中整改期间完成问题整改421个,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8.1%。
深化“多方协同”强化整改合力
朝天区委坚持贯通融合,整合多方监督力量,推动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
该区形成了以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三方协同监督,宣传、政法、财政等职能部门视情参与整改督促的“3 n”协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深度会审压责任。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采取“当面听、当面审、当面评”的方式,“三方会审”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整改方案,重点对“认领问题、措施制定、责任落实、进度安排、文本格式”等方面进行会商并现场反馈意见。通过把好整改“第一关”,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政治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联合发力督整改。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切实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一条条梳理、一件件核查,巡察机构发挥跟踪督促作用,集中整改期内每月定期更新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三个部门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实现问题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八届区委以来,对12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整改落实不全面、不彻底等具体问题1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
全面评估提质效。朝天区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的实施方案》,聚焦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巡察整改成效情况,精心设置20项具体指标,量化“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分标准。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及群众整改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做出量化评估打分,切实提高整改质量,避免“纸上”整改。
自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以来,朝天区已对12个党组织巡察整改进行质效评估,督促进一步完善细化整改措施7条,化解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151个。
深化成果运用强化专项治理
坚持开展专项治理,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治理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朝天区始终坚持从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着眼,综合分析发现问题类别,注重整改时效与实效,不断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梳理的共性问题,建立共性问题分类通报机制,推动全区各部门单位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主动认领,深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治理9次,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17件次,督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区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城市基层党建补短提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朝天区全面推进“村能办”“家门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制度机制76项,切实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结合起来,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何源)